根据公司党员发展工作相关规定,经团支部推优,学院团委审核,党支部讨论确定,公司党委审核,确定以下54位同学为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反映,请在公示期内以当面或署名书信、电话或邮件等向学院团委反映,也可直接向公司党委反映。
公司团委电话:83512194
公司党委电话:83517149
公司邮箱:hnubsxg@163.com
中共永乐高ylg委员会
2025年3月24日